香港公司地税变更,香港公司地税变更申请
作者: 全樂佳 | 发布时间:2024-06-25 08:01:16|点击数:34160元注册香港公司 · 工商变更 · 注销 · 地址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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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申请成功中国香港公民身份证,请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这些的要怎么变更...
请你说很清楚点。你要进行变更的营执照是国内的那就中国香港的?
要是是中国香港的,既然如此你的老板是有中国香港身份证,就不用什么变更手续了。
如果不是你的老板之前是中国内地人士,现在举家迁移中国香港拿到永久居民身份,那么就可以不这样的话办理变更:
1。首先有注销户口及国内护照的证明;
2。凭港澳居民通行证(民间俗称回乡证)及中国香港特区护照到有工商税务变更证件表就行。
但是是需要告诫的是:企业的性质会相对应进行变更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
如何办理中国香港公司变更丨要多长时间
如何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书
↓
工商局不受理、换照
↓
质监局(代码证)受理后、换照
↓
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局受理登记、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印章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的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单位公章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二次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任职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如何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再带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除职务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相关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10个工作日去领取。
三、质监局受理登记、换照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齐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司公章、带齐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公司公章、带了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章公司公章)。
受理后5个工作日去领取。
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司公章、带了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单位公章、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再带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那些要求提供给的材料。
受理后5个工作日去领取。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不受理、办理年审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人变更税务如何变更
法律分析:要申请办理税务变更。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法律规定期限内,直接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正常申报去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遵循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由自或者机关批准后或则宣告强制停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再申报直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追加: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需要填写、签字、公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手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著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放下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再交回工商局,后再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先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再提交a.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协议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法院破产作出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的文件或公司九十条《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他的决议或则改变;
股东会或是或者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什么变化的,应当由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照实提供给a选项证件、资料,再申报去办理进行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时间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或是资料。
第十八条纳税人明确的规定不是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则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任何关系的,应在自税务登记内容换算不可能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的或自有关机关批准后或者隆重的宣布办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后直接办理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或是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别的或者资料。
第十九条纳税人重新提交的无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填写好税务登记变更表,条件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日直接办理;不要什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得到通知其补正通知书。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于受理后当日办理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需要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然后再直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再一次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新的一次性发放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