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如何恢复原状,香港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作者: 全樂佳 | 发布时间:2024-07-17 08:00:51|点击数:13700元注册香港公司 · 工商变更 · 注销 · 地址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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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公司注销恢复原状的方法
中国香港公司注销后,如果需要恢复原状,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来实现:行政方式恢复和通过法院命令恢复。
行政方式恢复
行政方式恢复是指根据中国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第622章的规定,公司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恢复注册。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公司因为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而被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名注销的情况。恢复注册公司也是唯一可以取回在除名或撤销注册公司后被认定归属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资产的途径。
恢复的具体流程包括:
核实公司信息: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全称、被剔除注册的原因以及自何时开始停止提交周年申报。
核算罚款及费用:核算并确认自停止提交周年申报之日起至今产生的罚款及费用总额。
准备资料清单:收集客户资料,并签署正式文件,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
文件补充:根据递交的资料,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可能发出询问或文件补充要求,进行第二次文件递交。
获得相关文件:取得税局及注册处下发的恢复注册中国香港公司相关文件(如变更后的中国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成功恢复中国香港公司。
更改公司名称:如果公司在注销后被他人注册使用,则恢复公司后需要改名。
法院命令恢复
当中国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账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以根据中国香港《公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已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该中国香港公司债权人也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的20年内,向中国香港法院申请恢复该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或其他必要程序,以追究其债务责任。
恢复的具体流程包括:
向法院申请:向法院申请恢复已注销的中国香港公司。
提供理由:说明恢复的理由,例如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存款需取回或其他必要理由。
法院批准: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执行恢复命令:根据法院的命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其他必要程序。
以上两种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境,行政方式适用于大多数情况,而法院命令恢复则适用于特定的情况,如涉及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情形。无论是哪种方式,恢复过程都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机构或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