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司变更香港股东流程

作者:全樂佳 发布时间:2024-06-18 08:27:34 点击数:3948

企业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般来说,要注意是以下资料: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如何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能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特别注明具体一点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递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除开: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以外股东优先权受让公司权力的法律赋予情况等。

由股东盖章或签过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再提交国务院或则国务院合法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不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属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后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需要变动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公章或签过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再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

以及:新的股东会后成立,修改公司章程,确定如何确定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签字盖章或是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公章或签字确认(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公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过字;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签字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也可以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可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并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社团法人递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并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都属于鼓励或不能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并提交:

(1)外商投资企业关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按照法律验资机构出具的证明的注册资本也缴足的验资报告;

(3)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什么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

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再提交本案所涉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递交省级左右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递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九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事机构的公司可以申请股东、发起人办理变更或则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区分本规范。

导致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成功事项发生需要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递交相对应的文件。

储存资料: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定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重新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特别注明指定代表或则同盟协议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改变;

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左右吧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协议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属的书面形式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并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的或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审批同意的,重新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则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事机构的公司再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以申请名称远远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再申报。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可以实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能领取或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再提交的申请书与另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左右吧经济责任指标未写清楚并提交复印件的,应递交原件;再提交复印件的,应在写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属或则其更改的代表或指派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盖章。

4、以上涉及股东签定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盖章;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股权变更公示期限: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企业应自c选项信息连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也可以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拿到、进行变更、延续它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以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在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突然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必须履行网上公示义务的,应在责成其限定日期拒绝履行。

股东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怎样的

一、股东变更需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3、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更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写指定代表或则联合起来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除了的人转让股权的,再提交其余股东过半数不同意的文件;或赞成股权收购的股东会决议

;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再提交拟转让后股东就转让事宜发邮箱其余股东的书面通知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5、股东双方签署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改变)这些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也可以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规定变更股东需要报请审核批准的,重新提交或者的批准文件或是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股东变更的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起诉案件员初审通过,直接开具《受理通知书》或是《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由补正的完全材料(出具告诉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顿时出是否是予以注册办理登记的决定并开具证明《登记决定通知书》;必须对申请材料的有若内容通过核实的,开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应有审核批准或者判决先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尤若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是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在明确约定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了什么办理变更的,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补领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也可以彼此间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由经其他股东一半多数不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变更事项提前三十天别的股东亲自问不同意,那些股东自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下来转让。其余股东半数左右吧不同意对外转让的,不表示同意的股东应当及时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定购的,斥之表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下来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那些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不超过股东反对意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判断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通过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法律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程序和流程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订《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协议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后);应标写具体详细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有限责任公司重新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过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已被由全体股东签定的,应当由递交转让手续股权的股东就股权交易事项发给以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递交拟转让后股东的说明。股权转让协议的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订,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盖章;自然人之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递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并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改变相关规定变更股东要报请审核批准的,提交或者的批准文件也可以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书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不需再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不属于别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由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你所选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或者的材料。注:九十条《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暂设的公司去申请股东变更登记可以参照本规范。

以上各种验收未写清递交复印件的,应在重新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在自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及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则自然人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

不超过问,仅为当前信息增强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决定,请您小心参与做个参考!

如果不是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您收拾好去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通过祥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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