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不胜感激:1.就算是是中国香港法律保护的受法律保护公司,在大陆被起诉也有应诉义务,其权力和义务与大陆那些法人实体接受民事诉讼时应履行义务就没一丁点不同。
也就是说,依据什么现行大陆与中国香港民事诉讼通过的咨询司法解释,中国香港律政司在大陆法院要求下有联络义务,不需要协助送达传票。
要是中国香港公司不到法院,以缺席判决论。
2.中国香港公司缺席判决不引响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依旧前提是应该履行。
确定到大陆公司同时去法院起诉中国香港公司与内地经销商,因为那肯定未知责任分配问题。
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比较复杂港澳台也都属于行政管理民事诉讼,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区别于普通民事诉讼,有较长的答辩期,审限在内负责执行期限,所以中国香港公司的必须履行很很有可能晚于内地经销商,负责执行下来所需时间也较长(因为必须中国香港司法机关的协助),不过不修真者的存在不需必须履行的可能。
3.判决书依旧本身法律效力,事后的名称变更不引响变更前的法律责任追究,而且根据条例公司法,即使变更名称,办公地点,仍然是原来的经营实体,甚至分立扩展情况仍旧要承担部分前主体必然的法律责任。
同时,大陆公司拒绝支付的本那是他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损失巳经再一次发生并且拖欠还在诉讼时效之内,就不以中国香港公司那以后的行为才是转移到,要注意问题是中国香港公司是没有一丝一毫资产的话,先执行就比较困难了,中国香港的破产法比我们偏宽松,公司破产了就很难不追究了。
个人建议可以不在起诉书中具体的要求内地经销商与中国香港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所谓的连带责任,就算中国香港公司脱力继续履行,大陆经销商也前提是履行所有的赔偿责任,只村民待遇赔偿后再向中国香港公司索要的权利,这样的对大陆公司是最更有利的,毕竟经销商资产在内地,先执行更很难又快又方便。
4.如果中国香港公司不拒绝履行判决,股东是否需要承责万不可一概而论。
依据什么规定公司法,假如这个可以其他证明公司存在地本身应该是为了普通机电设备非法交易或者根本不也没换算资产(所谓的皮包公司),那么股东就是需要承当全部责任,否则不股东以不出资缴纳期限承责,此时也就是说公司脱力承责就破产,股东无获得责任。
股东是哪里的人的确影响不大上述推测标准,只是要是股东是外国人将出现适用法律包括外事服务诉讼的问题。
一般而言,如果不是没能可证明中国香港公司以诈骗为主业,这样的话然后起诉股东是应该不能的。
只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不帮到你。
一直就你的提问回答如下:1、如果没有有不好算证据还能够可以证明公司就是皮包公司,这样可以再将公司包括公司股东列为约定被告。
但是可以在起诉书中那说明侵权行为出于股东指使人,公司并没有什么承责能力,甚至还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初衷就是替诈骗等事实。
假如有证据,起诉不被法官判决或则要求办理变更,那你大陆公司的赔偿责任人里面就和中国香港公司的股东了。
况且股东该如何承当责任,取决于它判决,一般而言会先以中国香港公司资产全部债务,根本无法债权部分才到股东。
2.如果没有你想由股东全额承担部分,方法很简单点,没有要求股东和中国香港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如前述所述,连带责任不问责任人彼此间该如何分配,只具体的要求其中一方有偿还能力即可,这样的话对原告对于最更有利。
不过要注意的是,不会追究股东责任其实不是什么那么太容易的,因为要相关证明不未知换算经营行为,是皮包公司本来就没法。
但是所不同的是公司,个人财产的清查负责执行站了起来会十分麻烦。
可是如果不是股东在大陆有财产,那你会简单点比较多,怕他走脱转移甚至于也可以先申请查封冻结(仅不单大陆的财产,中国香港那边的财产要经那边的法律程序,也很奇怪)。
PS国内是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中国香港公司的,而且此处是构成侵权案件,按照我国涉外商贸民事诉讼程序,侵权行为发生了什么地在内侵权最后突然发生地在中国,国内的法院就有管辖权,此时你不适用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去中国香港法院起诉,国内也是可以起诉,您也可以查下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只是审理的权限一般在中级人民法院,只能少数基层人民法院(例如广州,深圳)可以不案件审理此类案件。
中国香港适用规定英美法系,“掀开法人面纱”理论(即进不了空壳公司再不予追究股东责任)是英美法系简单的方法倡导人的,最早的案例也突然发生在英国。
所以中国香港法律按照英国传统又是支持的,不过仍然有不是很严的限制而已,取消巳经如上述全部,具体一点你这个可以找下中国香港那边的案例就知道了。
杨影律师的意见很中肯,起诉大陆的经销商估计是最方便啊的,只不过此时可以判断经销商的承责能力问题。
听从我国《商标法》,大陆公司是这个可以把经销商在内中国香港公司都起诉的,此时虽说都很麻烦您,只不过责任的承担和继续履行也很有保障。
当然了,假如经销商财产不菲,此时只法院起诉他又是是可以的。
可是没法忘的是,经销商被起诉一定会把中国香港公司拉进来的,只不过他们才是授权者,他们有义务保障权力的合法性。
此时遭遇的选择但是是把中国香港公司充当约定被告向法院起诉还是充当第三人只不过。
此时与一又开始去法院起诉二者本质区别不大。
左右吧意见祝你好运吧。
希望对你有用吗。
一、中国香港公司变更,也叫作中国香港公司企业变更,是指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完后,企业替依据是什么社会的发展,适应适应市场的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必须对巳经注册中国香港公司后的公司具体资料参与进行变更。
二、办理中国香港公司企业的股东董事变更需要的资料:
1)填写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新股东董事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注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
三、需要哪些地方资料去办理中国香港公司企业的名称变更要的资料:
1)如何填写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商业登记证原件;
3)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
4)公司章程一本;
四、需要都有哪些资料可以办理中国香港公司企业的资本变更不需要的资料:
1)填好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公司股东董事文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一本;
五、变更所需时间,公司名称的变更要10~15个工作日,增资扩股及改股业务的变更一般不需要5-7个工作日。
中国香港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分别是:
1、中国香港公司变更股东业务。注册中国香港公司能够完成后就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人事变化的需要,这个可以需要变更公司股东变更内容如下:、股东董事变更手续、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细则变更手续、股权股份转让、公司大事记录册资料更新。
2、中国香港公司变更股东须提供给:资料:
新客户: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章程1本、注册证书复印件、改股、增加注册资本、改叫文件复印件、才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亲自来签署协议综合业务委托书、股东或董事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公司大事记录册、亲自签属中国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律有规定文件。
老客户:、亲自来签订综合业务委托书、亲自出马签署中国香港公司股东变更的法律规定文件、公司大事记录册、公司章程1本、大部分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中国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需时间与费用中国香港公司变更股东所不需要的时间为3~5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以具体的政府收费不一致。
4、中国香港公司变更股东办理流程:亲自来签定一份《终合业务委托书》、能提供所需资料、亲自签属查找变更肥东文件(决不可代签)、直接付款、递交政府、二次审核、可以修改股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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