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公司注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股东同意:所有股东成员均同意注销公司。
营业状况: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在申请撤销注册之前三个月(以上)已结束营业。
债务清偿: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税务处理: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这通常意味着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注销中国香港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阶段: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如有开始营业的,要把此公司的帐务等补交清楚,就是要会计师做账审计,并把应交、欠交的税交清;有开立银行账户的,先注销账户,公司注销后账户不可用;有公司商标的,需先转让商标;公司名下的条形码只能注销;公司名下任何财产(含物业)要转让。
提交申请:签署注销协议、撤销注册签署书等文件,并递交政府。
政府审核:政府发放受理回执,并核实公司有无欠费。
登报公告:刊登首次宪报公告(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并在无反对的情况下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在注销中国香港公司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避免不良记录:如果采用强制清盘注销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在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被列为黑名单,以后公司董事如去中国香港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走正常的程序,主动办理相关的手续。
及时处理税务:如果公司不注销,也不办理年审年报及报税,会产生高额罚款,并可能受到法院传票。为了避免这些后果,应及时处理税务问题。
注销中国香港公司的过程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和流程,同时需要注意一些潜在的风险和后果。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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