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香港公司需要注销或恢复注册时,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和支付相应的费用。
处理未尽事项:在申请注销之前,必须确保公司没有未尽的义务,如未申报的公司年审、税务申报或未缴纳的费用等。如果有这些未完成的任务,需要先处理完才能进行下一步。
递交注销申请:处理完所有待办事项后,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申请表。税务局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下发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注册处审核和公告:将NDR1表格连同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一起递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处在审核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并进入三个月的公示期。在此期间如果没有异议,注册处就会发出注销回执,至此,注销过程完成。
补交费用:如果香港公司被政府除名,
申请恢复:年审和罚款缴清后,可以开始申请恢复香港公司。
法院批准:如果因撤销注册而解散的公司,可以向原讼法庭申请恢复注册,并获得法院的批准。
注销费用
秘书公司服务费:根据不同的秘书公司,费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税务局费用:不反对注销通知书的申请表费用约为港币200元。
注册处费用:NDR1表格的递交费用约为港币200元。
律师服务费:如果需要律师介入,费用可能在几千到几万港币不等。
法院费用:恢复注册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可能涉及一定的法院费用。
公司注册处费用:恢复注册的申请必须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可能涉及一定的注册处费用。
具体的费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选择的服务提供商有所不同。如果公司在恢复注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秘书公司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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