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国香港公司注销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
董事和创建成员的同意:所有董事和创建成员都必须同意注销公司。
公司未曾开始运作或已停止营业:如果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者在申请注销前已经停止营业超过3个月,可以申请注销。
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公司在申请注销时必须没有任何尚未清偿的债务。
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通知书:必须获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在申请注销之前,需要确认公司是否有未尽事项,主要包括:
准备注销资料
公司注册证书- 商业登记证
周年申报表/法团成立表格- 公司章程- 公司小圆章- 签署“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签署“结束业务通知书”
递交文件:向中国香港注册处和税局递交相关注销文件。
税局核查:税局收到注销申请后,会核查公司年费、税务等政府费用是否都已经正常缴纳。如果没有,税局会发出通知要求补报税。
注册处提交表格: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表格《公司注册注销文件NDR1》。
登宪报公告:约两个月后由注册处发出注销公告通知书,并刊登宪报公告该公司注销。
正式注销:公告发出三个月后无人提出反对,注册处正式注销。
银行账户:如果公司有开立银行账户,需要提前申请注销关闭。如果公司已注销但银行账号未注销,账户的结余款项将会充公。
税务年度:注销日期是否横跨两个税务年度,如果有的话,则还会再产生一年度的审计费用。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以办理中国香港公司的注销手续。整个过程可能需要6-8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的审批流程和其他因素。如果您需要更快的服务,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秘书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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