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中国香港通用航空资质的信息较为分散,没有直接提及中国香港通用航空资质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但是,我们可以从相关的搜索结果中了解到中国大陆的通用航空资质办理要求和流程,这对我们理解中国香港通用航空资质的要求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企业法人: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航空器: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民用航空器,航空器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
航空人员: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的航空人员。
基础设施:设立经营、运行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有满足民用航空器运行要求的基地机场(起降场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经检测合格的作业设施、设备。
赔偿责任:具备充分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申请准备:申请人应当向企业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按规定的格式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有效。
审核与决定: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受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颁发许可证:准予许可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人。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体现通用航空行业和经营特点。
虽然主要是关于中国大陆的通用航空资质办理要求和流程,但它们为我们理解中国香港通用航空资质的要求提供了参考。由于缺乏直接针对中国香港的通用航空资质信息,建议您联系中国香港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办理指南。
免费注册公司:代账2.7元/天,专业无忧,全樂佳设立于2010年,经工商局、财务局、税务局核准成立工商财税正规有保障。 信息保密、标准记账凭证。【业务总监:131-6475-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