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中国香港采购时,供应商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资质要求。以下是整理的相关信息:
1. 法律法规要求 - 注册资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税务登记:供应商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看看他们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是否有最新年检的。
2.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需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连续亏损。
3. 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经验:供应商需要具备类似团体医疗项目经验能力,近三年承保过类似项目。
4. 信誉要求 - 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供应商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特定资格要求 - 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在某些情况下,响应供应商或其子公司应具备境外债券发行资质,且具备中国香港证券业务相关牌照或其他相关资质。
6. 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不能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先供货后付款:供应商可以先供货后付款。
是根据现有的搜索结果整理得出的,并不代表最新的或最全面的要求。在进行中国香港采购时,建议详细咨询相关机构或专家,以确保满足所有必要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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