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香港设立代表处,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手续。
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 - 注册证书(CI):由中国香港公司注册处颁发,证明公司已合法注册成立。
商业登记证(BR):由中国香港税务局颁发,证明公司已完成商业登记。
董事变更文件:如果董事发生变更,需办理最新的董事变更文件。
董事会决议:选出一名授权签字人,用于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其身份及职权。
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国内律师在法院诉讼中代表公司。
所需材料 - 中国香港公司主体资格(CI、BR、NNC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授权委托书; - 董事会决议。
办理流程 -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公证书。
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将经过公证的材料提交给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将材料递交至大陆相关部门,完成代表处的设立。
收集和准备资料 - 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董事变更文件、董事会决议等。
将准备好的文件提交给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转递文件 - 将经过公证的文件提交给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加章转递,以便递交至大陆相关部门。
等待审核和完成设立 - 通常整个办理流程需要7个工作日左右,如有加急需求,可选择加急服务,仅需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通过上述流程,您可以了解到在中国香港设立代表处所需的资质证书及其办理过程。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办理时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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