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筑事务所资质,香港建筑公司排名
作者: 全樂佳 | 发布时间:2024-07-18 08:44:13|点击数:20910元注册香港公司 · 工商变更 · 注销 · 地址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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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建筑事务所资质要求
中国香港建筑事务所在参与内地的招投标活动时,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
参与内地投标的资质要求
资质备案 - 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建筑第二组(工程估值不超过3亿元港元)。
中国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国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资质证书 - 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中国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国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中国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中国香港专业人士。
合作设计要求
合作设计协议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中国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 - 中国香港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
中国香港建筑事务所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备案、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等。同时,在参与内地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投标过程中,可能还需要与其他内地或海外的设计企业合作,并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中国香港建筑事务所在内地的业务能够符合当地的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