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香港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最新版
作者: 全樂佳 | 发布时间:2024-07-30 08:00:48|点击数:26310元注册香港公司 · 工商变更 · 注销 · 地址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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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的相关信息。或者至少可以提供一个大致的框架。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资质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行分级管理,资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级别对应的从业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可在GA990-2012中查到。
注册资金和净资产: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150万元;四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具备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净值不少于50万元。
人员配置:三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配备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等岗位,且具有相应的人员数量;四级资质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也应配备上述人员,但人数略有减少。
设施和设备: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需具备一定的设施和设备,如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
仓库要求: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有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及以上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
人员配置: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配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
设备要求: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需具备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
中国香港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中国香港的具体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